外贸预警
近期各国对华塑料及相关行业
反倾销调查公告摘要
欧亚经济联盟对华复合多层包装材料启动反倾销调查
2026年7月2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6/491/AD45号公告称,依据委员会2026年6月26日第6号令,应欧亚经济联盟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复合多层包装材料(俄语:комбинированного многослойного упаковочного материала)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欧亚经济联盟税号为4811 51 000 9和4811 59 000 9。
原文:
https://docs.eaeunion.org/upload/iblock/a86/4qj6odxw6c91paloziqfq1o11x37frhl/AD45_notice_initiation.pdf
泰国对华聚氯乙烯启动反倾销调查
2026年6月29日,泰国商业部外贸厅发布公告称,应泰国国内企业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聚氯乙烯(泰语:????????????????,参考英语:Polyvinyl chloride)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涉及泰国海关编码3904.10.10、3904.10.91、3904.10.92、3904.10.99项下的产品。
原文:
https://ratchakitcha.soc.go.th/documents/119744.pdf
印度对涉华PET薄膜启动反倾销调查
2026年6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Garware Hi-Tech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阿联酋和泰国的厚度100微米以上的PET薄膜?(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 Film above 100 microns)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主要涉及印度海关编码392062、392069、392190项下的产品以及39206210、39206220、39206290、39206919和39219094项下的部分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以及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7天内通过以下链接https://setu.dgtr.gov.in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原文:
https://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2026-07/Polyethylene%20Terphthalate%20Film%20English_0001.pdf
欧盟对华聚醚多元醇发起反倾销调查
2026年6月30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欧盟企业BASF、Covestro、PCC Rokita、Shell和Chimcomplex于2026年6月8日提出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醚多元醇(Polyether Polyols)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3907 29 20(TARIC编码为3907 29 20 35 和3907 29 20 9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
原文: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C_202603478
印度对涉华三聚氯氰启动反倾销调查
2026年6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Superform Chemistrie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欧盟的三聚氯氰(Cyanuric Chloride)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29163990、29333990、29336910、29336990和2933710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至2023年、2023年至2024年、2024年至2025年以及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7天内通过以下链接https://setu.dgtr.gov.in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原文:
https://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2026-06/Initiation_English.pdf
美国对扎带作出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终裁
2026年6月26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扎带(Twist Ties)作出第一次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若取消现行反补贴措施,将导致中国涉案产品的补贴以111.96%的税率继续或再度发生。
2020年7月17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扎带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21年2月17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扎带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2026年3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扎带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
原文: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6/06/26/2026-12961/twist-ties-from-peoples-republic-of-china-final-results-of-the-expedited-first-sunset-review-of-the
哥伦比亚对华邻苯二甲酸二辛酯启动反倾销调查
2026年6月22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在官方公报发布2026年第300号公告称,应哥伦比亚生产商CARBOQUIMICA S.A.S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邻苯二甲酸二辛酯[西班牙语:Ortoftalato de Dioctilo (DOP)]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9日。涉案产品的哥伦比亚税号为2917.32.00.00。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交案件评述意见及证据材料。
原文:
https://www.mincit.gov.co/mincomercioexterior/defensa-comercial/dumping/investigaciones-antidumping-en-curso/ortoftalato-de-dioctilo-dop-2026
https://www.mincit.gov.co/getattachment/144a392b-c519-48d0-9cbf-77a112d22866/Resolucion-300-del-16-de-junio-de-2026.aspx
印度对涉华双向拉伸尼龙薄膜启动反倾销调查
2026年6月24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JPFL Films Private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泰国的双向拉伸尼龙薄膜[Biaxially Oriented Polyamide (BOPA) Film]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39209219、39209299。涉案产品的厚度介于12微米至30微米。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至2023年、2023年至2024年、2024年至2025年以及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7天内通过以下链接https://setu.dgtr.gov.in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原文:
https://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2026-06/Initiation_BOPA_Film_Dated%2024.06.2026%20%28English%29.pdf
欧盟对涉华1,4-丁二醇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6年6月2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沙特阿拉伯和美国的1,4-丁二醇(1,4-Butanediol)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新疆美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Xinjiang Markor Chemical Industry Co., Ltd.)反倾销税为105.6%、万华化学(四川)有限公司[Wanhua Chemical (Sichuan) Co., Ltd] 反倾销税为113.7%、其他合作企业(详见原文附件)反倾销税为107.5%、中国其他企业反倾销税为113.7%,沙特阿拉伯涉案企业International Diol Company及沙特阿拉伯其他企业反倾销税均为52.4%,美国涉案企业Lyondell Chemical Company反倾销税为135.7%、美国其他企业反倾销税为142.5%。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2905 39 26和2905 39 28。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2025年6月6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沙特阿拉伯和美国的1,4-丁二醇启动反倾销调查。2026年2月5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沙特阿拉伯和美国的1,4-丁二醇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
原文: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L_202601373
印度对涉华抗氧化剂启动反倾销调查
2026年6月24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Vinati Organic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韩国和新加坡的抗氧化剂(Certain Antioxidants)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主要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071990、29072990、29096000、29096090、29181990、29182910、29182990、29183090、29189990、29202910、29202930、29202990、29209000、29209090、29241990、29242990、29280090、29309099、29336990、29339990、38112900、38119000、38122090、38123910和38123990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至2023年、2023年至2024年、2024年至2025年以及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7天内通过以下链接https://setu.dgtr.gov.in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原文:
https://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2026-06/NCV%20ENGLISH%20SIGNED.pdf
印度对涉华乙二胺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6年6月23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欧盟、沙特阿拉伯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乙二胺(Ethylene Diamine)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具体如下:中国大陆为350-575美元/吨,欧盟为464-739美元/吨,沙特阿拉伯为230-375美元/吨,中国台湾地区为301美元/吨,征税详情见附表。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212100项下的产品。
2025年3月25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Balaji Speciality Chemical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欧盟、沙特阿拉伯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乙二胺发起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以及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原文:
https://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2026-06/NCV%20English%20EDA.pdf
巴基斯坦对涉华邻苯二甲酸酐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6年5月23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56号案件的最新公告称,应巴基斯坦生产商Nimir Chemicals Pakistan Limited和PA-Chem Global Private Limited于2026年4月15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俄罗斯和中国台湾地区的邻苯二甲酸酐(Phthalic Anhydride)启动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本案调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涉案产品的巴基斯坦税号为2917.3500。案件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税持续有效。预计本次日落复审终裁将于立案之日起12个月内作出。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19年12月7日,巴基斯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俄罗斯和中国台湾地区的邻苯二甲酸酐启动反倾销调查。2021年6月5日,巴基斯坦对上述国家/地区的涉案产品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大陆涉案产品的税率为11.12%。
原文:
https://ntc.gov.pk/
土耳其对华乙酸乙酯启动反倾销调查
2026年6月19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6/22号公告称,应土耳其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乙酸乙酯(土耳其语:etil asetat)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2915.31.00.00.00。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7日内提交调查问卷及本案评述意见。
原文:
https://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26/06/20260619-4.htm
印度对涉华磺酰胺类促进剂征收反倾销税
2026年6月19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11/2026-Customs(ADD)号通报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6年3月20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欧盟和美国的磺酰胺类促进剂(Sulphenamides Accelerators)作出的反倾销终裁建议,决定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如下:中国为974美元/吨;欧盟为1257-1748美元/吨,其中Lanxess Belgium N.V.为1257美元/吨、其他生产商为1748美元/吨;美国为75-192美元/吨,其中Lanxess Corporation为75美元/吨、其他生产商为192美元/吨。涉案产品为CBS和NS形式的次磺酰胺类促进剂,不包括MOR和DCBS磺胺类促进剂。本案主要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215190、29303000、29319090、29342010、29342090、29349990、38121000、38122090、38123100、38123910、38123920、38123930以及38123990项下的产品。措施自本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生效。
2024年12月3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NOCIL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欧盟和美国的磺酰胺类促进剂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15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以及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2026年3月20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原文:
https://egazette.nic.in/WriteReadData/2026/273657.pdf
土耳其对涉华聚酰胺和涤纶高强力纱制帘子布(轮胎用)启动反倾销调查
2026年6月16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6/9号公告称,应土耳其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和越南的聚酰胺和涤纶高强力纱制帘子布(轮胎用)[土耳其语:naylon veya di?er poliamidlerden elde edilen yüksek mukavemetli iplikten her nevi nakil vas?tas? i? ve d?? lasti?i i?in kau?uk emdirilmi? mensucat (kord bezi)]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涉案产品包括原产于中国的以尼龙或其他聚酰胺制成的高强力纱线织造、经橡胶浸胶处理,用于各类运输工具内外轮胎的织物(帘子布),以及原产于中国和越南的以聚酯制成的高强力纱线织造、经橡胶浸胶处理,用于各类运输工具内外轮胎的织物(帘子布)。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5902.10.10.00.00和5902.20.10.00.00。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7日内提交调查问卷。
原文:
https://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26/06/20260616-4.htm
澳大利亚对华聚氯乙烯扁平电缆作出双反复审终裁
2026年6月15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6/067号公告,对中国出口商东莞市民兴电缆有限公司(Dongguan Minxing Cables Co., Ltd)出口至澳大利亚的聚氯乙烯扁平电缆(PVC Flat Electrical Cables)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复审终裁,裁定该公司的倾销幅度为2.5%、补贴幅度为1.2%,反倾销税以最低限价计征,反补贴税以从价税计征,税率为0%。
2018年6月4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18/86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企业Prysmian Australia Pty Lt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聚氯乙烯扁平电缆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19年4月8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19/46号公告称,终止涉案企业桂林国际电线电缆集团公司的反补贴调查,但对其他涉案企业继续进行双反调查。2019年5月14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19/47号公告,决定从即日起对进口自中国的聚氯乙烯扁平电缆正式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2023年6月9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3/031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Prysmian Australia Pty Limited于2023年5月10日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聚氯乙烯扁平电缆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24年4月29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4/006号公告称,决定自2024年5月15日起继续对中国聚氯乙烯扁平电缆实施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
2025年7月8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5/061号公告,对中国出口商东莞市民兴电缆有限公司出口至澳大利亚的聚氯乙烯扁平电缆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复审调查,审查与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有关的可变因素是否应进行变更。案件调查期为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8544.49.20.41。
原文:
https://www.industry.gov.au/sites/default/files/adc/public-record/2026-06/684-10-notice-adn-adn-2026-067-findings-of-a-review-of-measures-684_0.pdf
巴西对华尼龙长丝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6年6月9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6年第908号决议,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生产商/出口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Yiwu Huading Nylon Co., Ltd.)的尼龙长丝(葡萄牙语:fios têxteis de filamentos contínuos de náilon)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该公司及其关联生产商/出口商均征收2192.48美元/吨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其关联生产商/出口商如下:江西集好新材料有限公司(Jiangxi Jihao New Material Co., Ltd.)、浙江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Zhejiang Yate New Material Co., Ltd.)、义乌市鼎特新材料有限公司(Yiwu Dingte New Material Co., Ltd.)。但出于公共利益考虑,该措施暂停实施。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5402.31.11、5402.31.19和5402.45.20。本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24年12月20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4年第78号公告,应巴西国内行业协会Associa??o Brasileira de Produtores de Fibras Artificiais e Sintéticas (ABRAFAS)于2024年7月31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生产商/出口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的尼龙长丝发起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4月至2024年3月。
2025年10月24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发布2025年第805号决议,决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生产商/出口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征收为期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税额为1973.23美元/吨,其关联企业江西集好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义乌市鼎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也均为1973.23美元/吨。2025年12月2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5年第820号决议,鉴于国内公共利益的原因,决定自决议发布之日起取消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生产商/出口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尼龙长丝的临时反倾销税。
原文:
https://in.gov.br/web/dou/-/resolucao-gecex-n-908-de-3-de-junho-de-2026-711114455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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