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要闻
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新华社北京6月5日电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6年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
《通知》强调,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坚持实事求是、守正创新,全面摸清新时代我国“三农”家底,客观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
《通知》指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突出重点,优化方式,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普查人员要如实搜集、报送普查资料,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普查对象要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或者迟报、拒报普查资料。普查工作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通知》强调,要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加强普查指导培训,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安全。
(来源:新华社 人民日报)
行业相关
四部门印发通知 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
本报北京6月4日电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印发通知,组织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加快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试点工作将在30个左右具备条件的城市开展,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培育一批面向制造业的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打造一批融合发展平台载体和联合体,发展一批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人力资源服务创新技术、产品、模式,形成一批推动人力资源和实体经济、科技创新深度协同的政策体系和有效模式。
试点城市原则上为地级及以上城市,满足具备较大规模的制造业、比较发达的人力资源服务业基础、丰富的教育人才资源、较强的区域示范带动作用等条件。试点城市应统筹就业、产业、财政、金融、土地等扶持政策,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同时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推动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就业和技能培训、现代服务业、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有关专项资金扶持范围。
在打造融合发展载体方面,通知要求以加强重点产业用工保障为重点,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合制造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组建招聘用工联合体;以促进劳动者素质提升和人力资源开发为重点,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合大型企业集团、产业链龙头企业等建设跨企业培训中心或组建人才服务集团。
通知提出支持制造企业联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事务外包、共建人力资源共享中心,为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影响的制造业从业人员提供转岗培训和再就业服务。
数据显示,近年来,人力资源服务业年均服务5000余万家次用人单位,其中约40%是制造业企业,形成了大量专门面向制造领域的人力资源服务场景。
(来源:人民日报)
数据统计
我国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回升向好
今年以来,我国中小企业产销持续改善,创新活力竞相迸发,回升向好势头进一步巩固,为工业经济稳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
最新统计显示,1—4月规模以上工业中小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2%,营业收入达25.8万亿元。其中装备制造业、原材料制造业因技术升级带动需求增长显著,31个制造业大类中28个实现增长。
4月份,中小企业出口指数为50.4%,连续13个月位于扩张区间,显示整体出口势头依然强劲。
(节选自:央视网)
2025年5月中国采购经理指数运行情况
一、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运行情况
5月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为49.5%,比上月上升0.5个百分点,制造业景气水平改善。
从企业规模看,大型企业PMI为50.7%,比上月上升1.5个百分点,高于临界点;中型企业PMI为47.5%,比上月下降1.3个百分点,低于临界点;小型企业PMI为49.3%,比上月上升0.6个百分点,低于临界点。
从分类指数看,在构成制造业PMI的5个分类指数中,生产指数高于临界点,供应商配送时间指数位于临界点,新订单指数、原材料库存指数和从业人员指数均低于临界点。
生产指数为50.7%,比上月上升0.9个百分点,升至临界点以上,表明制造业企业生产活动有所加快。
新订单指数为49.8%,比上月上升0.6个百分点,表明制造业市场需求景气度回升。
原材料库存指数为47.4%,比上月上升0.4个百分点,低于临界点,表明制造业主要原材料库存量降幅有所收窄。
从业人员指数为48.1%,比上月上升0.2个百分点,表明制造业企业用工景气度有所改善。
供应商配送时间指数为50.0%,比上月下降0.2个百分点,位于临界点,表明制造业原材料供应商交货时间与上月基本持平。
二、中国非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运行情况
5月份,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0.3%,比上月下降0.1个百分点,仍高于临界点,非制造业总体延续扩张。
分行业看,建筑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1.0%,比上月下降0.9个百分点;服务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0.2%,比上月上升0.1个百分点。从行业看,铁路运输、航空运输、邮政、电信广播电视及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等行业商务活动指数均位于55.0%以上较高景气区间;资本市场服务、房地产等行业商务活动指数均低于临界点。
新订单指数为46.1%,比上月上升1.2个百分点,表明非制造业市场需求景气度回升。分行业看,建筑业新订单指数为43.3%,比上月上升3.7个百分点;服务业新订单指数为46.6%,比上月上升0.7个百分点。
投入品价格指数为48.2%,比上月上升0.4个百分点,仍低于临界点,表明非制造业企业用于经营活动的投入品价格总体水平低于上月。分行业看,建筑业投入品价格指数为48.0%,比上月上升0.5个百分点;服务业投入品价格指数为48.2%,比上月上升0.3个百分点。
销售价格指数为47.3%,比上月上升0.7个百分点,低于临界点,表明非制造业销售价格总体水平降幅收窄。分行业看,建筑业销售价格指数为47.5%,比上月上升0.3个百分点;服务业销售价格指数为47.3%,比上月上升0.8个百分点。
从业人员指数为45.5%,与上月持平,表明非制造业企业用工景气度基本稳定。分行业看,建筑业从业人员指数为39.5%,比上月上升1.7个百分点;服务业从业人员指数为46.6%,比上月下降0.2个百分点。
业务活动预期指数为55.9%,比上月下降0.1个百分点,仍位于较高景气区间,表明多数非制造业企业对市场发展保持乐观。分行业看,建筑业业务活动预期指数为52.4%,比上月下降1.4个百分点;服务业业务活动预期指数为56.5%,比上月上升0.1个百分点。
三、中国综合PMI产出指数运行情况
5月份,综合PMI产出指数为50.4%,比上月上升0.2个百分点,表明我国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总体继续保持扩张。
(来源: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2025年5月中国大宗商品价格指数(CBPI)为110.3点,环比上涨0.3%
由中物联大宗商品流通分会和上海钢联等单位联合调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的2025年5月份中国大宗商品价格指数(CBPI)为110.3点,环比上涨0.3%,同比下跌7.2%。从指数运行情况来看,随中美贸易关税政策阶段性缓和,市场信心有所修复,5月份指数环比小幅回升,呈企稳趋好态势。从国内外指数走势来看,全球大宗商品价格修复,市场紧张情绪有所缓解,表明单边保护主义不符合全球共同利益,不利于世界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当前外部不确定、不稳定风险仍然存在,部分行业大宗商品价格持续走低,有效需求不足问题仍比较突出,巩固增强经济回稳向好基础,需加大宏观经济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进一步发挥流通业先导性、基础性作用,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流通提质增效降本。
分行业看:有色价格指数小幅上涨,报127.7点,月环比上涨0.9%,年同比下跌5.2%;农产品价格指数继续回升,报98.2点,月环比上涨0.5%,年同比上涨2%;化工价格指数止跌反弹,报102.8点,月环比上涨0.5%,年同比下跌13.7%;黑色价格指数延续弱市,报78.7点,月环比下跌0.8%,年同比下跌11.4%;能源价格指数继续下行,报96.3点,月环比下跌2.1%,年同比下跌14.9%;矿产价格指数再度走低,报75.6点,月环比下跌2.2%,年同比下跌8.3%。
分商品看: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重点监测的50种大宗商品中,本月价格与上月相比,32种(64%)大宗商品价格下跌,17种(34%)大宗商品价格上涨。本月涨幅前三的大宗商品为PTA、乙二醇和玉米,月环比分别上涨9.5%、4.6%和4.3%;跌幅前三的为工业硅、碳酸锂和豆粕,月环比分别下跌10.2%、10%和9.9%。
从国内外指数比较看:CBPI与上月PPI、CPI走势基本一致。4月PPI环比下降0.4%;其中,生产资料价格环比下降0.5%,生活资料价格环比下降0.2%。4月CPI环比上涨0.1%;其中,食品价格环比上涨0.2%,非食品价格环比上涨0.1%。CBPI与CRB、S&P GSCI指数均小幅上升。中美日内瓦经贸会谈联合声明,提升市场信心,带动全球能源、化工价格止跌反弹,基本金属价格小幅回升。
(来源:中物联大宗商品分会)
税务数据显示:前四个月民营经济活力持续提升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数据显示,2025年前四个月,全国民营经济(包括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纳税人享受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的主要政策减税降费及退税3518.8亿元,占比达64.6%,是税费优惠政策的主要受益对象。税务数据显示,2025年前4个月,民营经济总体发展稳中向好,市场活力不断显现,呈现出三方面亮点。
一是发展态势稳中向好。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2025年前4个月,民营经济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6%,比全国企业高0.9个百分点,占全国企业销售收入比重71.3%。分行业看,制造业、高技术产业民营经济销售收入同比分别增长6.5%、15.5%,增速分别比全国同行业企业快1.8个和1.6个百分点。民营经济的平稳发展,为稳住宏观经济大盘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是吸纳就业人数稳步增长。税务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4月底,民营经济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数占全部企业职工缴费人数的79.4%,较去年同期提高0.2个百分点;缴费人数同比增长0.9%,较全部企业平均增幅高0.2个百分点。作为吸纳就业的“主力军”,民营经济为稳就业发挥了重要支撑。
三是新办经营主体保持增长。税收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4月底,全国民营经济涉税经营主体户数同比增长7.6%,占全国涉税经营主体比重达97.6%,为稳定经营主体基本盘贡献了重要力量。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不折不扣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提升税费服务水平,帮助广大民营经济主体轻装上阵、增强活力,进一步发挥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的重要作用。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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